

07俱乐部比赛桦甸站规程
http://www.fccc.org.cn/ 2007-08-06 15:35:00
2007年全国俱乐部钓鱼比赛(吉林桦甸)
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吉林省桦甸市水利局、吉林省桦甸市体育局
三、竞赛日期:
2007年8月18 日至19日
四、竞赛地点:
吉林省桦甸市
五、参加单位:
本次俱乐部钓鱼比赛,将面向全国范围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所有国有、民营企事业单位发出通知,只要热爱钓鱼运动,对钓鱼运动有浓厚的兴趣与爱好,愿意参加本次联赛的,均可以组成俱乐部队参赛。
每支队由四名钓手组成,其中一名钓手为领队。每个企业均可成立一支以上俱乐部队参赛。
六、比赛项目:
自然水域湖钓比赛。比赛进行两天,第一天为手竿赛,第二天为抛竿赛。一天进行两场,上下午各一场,每场3小时。(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七、竞赛办法
(一)在同一天的比赛中,每队4名运动员分别在4个赛区比赛。由运动员抽签决定赛区和钓位号。
(二)比赛采用分区竞赛倒计分制,每个赛区为一个计分区,成绩好,成绩分越少,如:每赛区成绩第1、2、3……名分别获得名次分1、2、3……分,以此类推。本次比赛以每场鱼获总重量取赛区内名次分,弃权者无积分。
(三)个人总名次以个人两场比赛的名次分之和(总分)确定,若总分相同则先以单场名次分为第一副本分,再相同以两场总重量比较,再以单场重量比较,以上成绩计算办法仍不能确定名次时则以抽签方式决定。
(四)团体成绩以每队四人的两场总积分和确定,若总分相同则本队成绩最佳者为第一副本分,再相同则比较个人总重量,再相同以个人单场重量比较,以上成绩计算办法仍不能确定名次时则以抽签方式决定。
(五)本次比赛另设单尾大奖,各奖励两场比赛中有效鱼单尾最重的选手。
(六)另外本次比赛共投放标识鱼100尾,分别标识在500克以上鲫鱼40尾,1000克以上鲤鱼30尾,1000克以上草鱼30尾,设标识鱼奖100名,奖励钓获标识鱼的选手。http://www.fccc.org.cn)
联系人:宋女士
报名电话:010-67143621或010—67169564
传真:010-67100135
桦甸组委会联系电话:0432-6222440或0432-6222585
桦甸报名电话:13894227177 李先生
(二)报到
请各队将抵达时间与航班或车次提前通知大会组委会,大会将提供接站服务,8月17日为报到日。运动队抵达后应及时到竞赛处进行注册报到。
(三)离会
离会日期为2007年8月20日12时前
(四)返程票
如需大会预订返程票,请填写好返程预订单于2007年8月15日前交大会组委会。
十、费用
(一)参赛队往返旅费自理;
(二)每队每人参赛费400元,比赛期间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三)组委会在火车站、机场提供接待服务;
(四)报到时必须交纳所有参赛费。
十一、裁判员
(一) 国家体育总局将选派竞赛组织官员、仲裁委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分区裁判长、记分裁判,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承办方选派。
(二) 裁判员应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法,维护赛场秩序。
十二、运动员保险事宜
由大会统一提供运动员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由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