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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锦标赛深圳站和总决赛规程

http://www.fccc.org.cn/ 2007-10-25 11:49:00

          关于举办2007年全国钓鱼锦标赛(深圳站)
                  和总决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钓鱼运动团体: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定于2007年11月23日至27日举办2007年全国钓鱼锦标赛第3站深圳站比赛和2007年全国钓鱼锦标赛总决赛。
本次锦标赛系为进一步推动钓鱼运动和提高技术水平而举办的全国性的正式比赛。参赛团队及选手将在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备案,参赛成绩将作为评选钓鱼运动员等级评定的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选派2支队伍(每队3人)参赛,计划单列市及行业体协限1个队,参赛企业队限1个队(各队须严格执行以上参赛标准)。
本次比赛的参赛选手应于赛前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指定机构进行体检,并先行由各地自行组织按照竞赛规程进行选拔。各参赛队人员的参赛资格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行业体协体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报名(本条款将严格执行),报名表由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网下载(www.fccc.org.cn)。
今年全国钓鱼锦标赛深圳站结束后,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将集中本年度各站积分排名靠前的选手和2006年度全国锦标赛总决赛的优秀选手继续举行2007年全国钓鱼锦标赛总决赛。
07总决赛已经入围名单在本网站首页公告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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